台灣離岸風電工程第二階段開發商發包程序已接近尾聲,由中鋼公司與哥本哈根基礎建設基金CIP共同開發之「中能離岸風場」今日下午於台北由「中能發電股份有限公司籌備處」與「台船環海風電工程公司」再簽署兩項重要之在地化合約,包含基礎運輸與安裝施工合約及風機運輸與安裝優先承攬商合約。
由中鋼公司與哥本哈根基礎建設基金CIP共同開發之「中能離岸風場」,裝置容量為300MW須符合在地化產業政策並於民國113年前完成併網作業。為能達成政府產業在地化政策,由中鋼與哥本哈根基礎建設基金CIP共同投資之「中能發電股份有限公司籌備處」與台船及比利時商DEME Offshore共同投資成立之在地化「台船環海風電工程公司」,經過多次會議討論產業關聯之落實方案後,簽訂基礎運輸與安裝合約及風機運輸與安裝優先承攬合約,讓中能離岸風場可結合在地專業廠商共同建造風場,而今日簽訂之合約,可為政府推動離岸風電第二階段產業在地化政策再增添一個亮點。
經濟部工業局與能源局自106年起共同為離岸風電產業在地化建立相關執行政策,而本土中鋼公司與台灣國際造船公司一直肩負著落實在地化之重要使命,中鋼公司對於風機組件生產與鋼構製造之整合與投入不遺餘力,而台船在海事工程在地化施工團隊之建置及施工船機之建造更是費盡心血,對於中能離岸風場有關海事工程水下基礎與風機安裝作業必定會以國內最大能量之船隊進行安裝。
台船環海風電工程公司目前已簽署CIP 彰芳西島風機運輸與安裝優先承攬合約及北陸玉山海龍風場大型統包工程優先承攬商合約,今日再簽署中能離岸風場兩項重要合約,已再再顯示台船公司對於業務多角化經營之轉型策略已漸次成型,也擔任政府推動第三階段區塊開發風電產業在地化政策之先鋒部隊,共同為台灣綠色能源產業盡最大心力。